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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心「無副作用、超低價」的醫療促銷風險(下)

【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】

作者/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 - 研發組 - 呂佳育研究員

醫改會呼籲,衛生署和各縣市衛生局應善盡全民託付之管理責任,針對消費券所衍生之折扣、削價之醫療廣告行為,應依醫療法之規定嚴格稽查,打擊不法的醫療廣告,保障全民就醫權益。

留心醫療廣告 作個聰明病人

除了期待政府盡責外,張苙雲特別提醒民眾要學會辨識醫療廣告的內容與常見陷阱,作個聰明病人!特別是侵入性的手術或治療、新技術或療法更要特別評估與詢問,留意醫療院所與醫事人員的資格證照,不要只看到廣告宣稱的療效或低價的優惠折扣就心動。

更要記得保留好「手術同意書/說明書」、「清楚完整的醫療收據明細」,遇到問題向各地衛生局或消保官反映;民眾更應擦亮眼睛,了解「醫療行為就是有風險」的事實,愛美並兼顧荷包的同時,也要愛護健康,仔細詢問醫師可能產生的後遺症、併發症和注意事項,安心達成漂亮過新年的心願。

附件一、醫改會接獲的醫療廣告相關案例

案例一

個案因為覺得自己蘿蔔腿太粗,上網瀏覽發現有醫學美容診所提供瘦腿的療程,並標榜「無風險、快速恢復」,個案實際到診所諮詢,醫師也是這樣說;未料療程結束後,個案發現腿部異常疼痛,且大片紅腫,後來還起了巴掌大的水泡,痊癒之後不但腿沒瘦成,還留下大片的疤痕,個案非常氣憤,認為醫師有惡意欺瞞的嫌疑。

       》只要是醫療行為就有一定程度的風險,網路廣告中標榜「無風險、快速恢復」等描述字句,確有違反醫療法第103條第2項,禁止虛偽、誇張、歪曲事實之宣傳的狀況,民眾可能因此輕信醫療廣告,而沒有意識到自身需要承擔的醫療風險,導致醫療糾紛的發生。

案例二

個案到自費的精神科診所就診,醫院之廣告標榜一次購買多次療程,會有折扣優惠,並會由診所施行預算控管;但實際了解後,個案發現該診所竟以「醫療行為不適用消保法」為由,若中斷療程恐怕無法按照消保法之規定退還費用,個案擔心萬一發生爭議或想要停止治療,會導致自身權益受損。

     》近日因消費券話題熱燒,此種標榜折扣、優惠之醫療廣告方式十分常見,但有違反醫療法第61條,「依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」的嫌疑,恐怕會引發民眾過度的醫療需求,傷了荷包也傷了身體。

小心「無副作用、超低價」的醫療促銷風險(上)